粵建科〔2023〕196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 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 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佛山、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十四五”規劃》《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十四五”規劃》等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大力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我廳組織開發了“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管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定于近期上線啟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時間及范圍
( 一)啟用時間。
2024年1月1日 “省一體化平臺”正式啟用,自發文之日起,各地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可登錄平臺,熟悉系統環境,試用系統功能。
( 二)使用范圍。
已自行建設相關信息化系統的地市,應按照“省一體化平臺” 數據標準,梳理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相關業務系統數據,完成與“省一體化平臺”對接、信息交換共享、數據推送等工作。
未自行建設相關信息化系統的地市,需運用“省一體化平臺” 質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及政府監管等功能模塊,對本地區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相關參建企業使用“省一體化平臺”辦理業務和進行項目管理。
(三)登錄方式。
互聯網登錄網址:http://210.76.81.4/#/login
各地主管部門、監管機構人員賬號采用逐級分配方式創建,首次登錄前,需單位管理員審核添加,使用“粵政易”掃碼登錄。(詳見附件1)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參建企業主要管理人員賬號,通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賬號審核添加,使用“省統一身份認證”掃碼登錄。(詳見附件2)
二、主要功能
( 一 )“省一體化平臺”監管端。
1.使用對象:各地主管部門、監督機構。
2.系統功能:提供“工程沙盤”全面動態掌握在建工程基礎信息,包括工程質量(含建筑材料進場、混凝土檢測、驗收資料管理等數據)、施工安全(含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管人員、標準化評定等數據)、監督管理(含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動態扣分、預警信息等數據);根據監管需要接入重點工程項目視頻監控設備,開展數字化監管。(操作指引,見附件 1)
( 二 )“省一體化平臺”用戶端。
1.使用對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各參建企業主要管理人員。
2.系統功能:管理工地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采集工程項目基礎信息、地圖定位等信息,及時上報和更新工程項目狀態、形象進度、危大工程計劃、材料入場、驗收資料等信息,按要求進行揚塵噪聲、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終端”、深基坑、高支模等在線監測數據的接入,完成問題整改反饋、信息上報等工作。(操作指引,見附件2)
三、使用要求
( 一)對項目參建企業管理人員的使用要求。
1.首次基礎信息采集。
(1) 已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首次登錄需核對確認相關項目基礎信息;新開工的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下發后,應及時登錄平臺,完成施工許可證綁定,并上報工程類別、狀態、地圖定位、形象進度、危大工程等相關項目基本信息。
(2)工程項目開展施工前,在 “省一體化平臺”完成揚塵噪聲等監測設備的接入,相關數據應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對接并實時傳輸。
(3)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入場及作業前,報送實施作業計劃(包含安裝、附墻、頂升、加節、降節、拆卸等危險性較大作業), 入場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應配置 “安全監控終端”,并與平臺對接,實時上傳監測數據。
2.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項目參建企業按要求及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單位每月更新工程形象進度,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實時上報危大工程作業計劃。
(2)保障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終端”、深基坑、高支模、揚塵噪聲等在線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與數據傳輸。
(3)及時填報建筑材料入場登記信息。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按要求錄入主要建筑材料進場信息,并對填報信息進行復核;按規定需送檢的建筑材料,應在“省一體化平臺”填報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
3.現有部分專項業務系統功能升級。
(1)原 “廣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監管服務平臺” 已更新相關委托檢測功能。建設單位需登錄一體化平臺建筑材料管理-委托送檢模塊,錄入進場建筑材料相關信息,并通過平臺委托第三方質量檢測。
(2)原“廣東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系統”“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評定信息系統”已升級相關工程項目基礎信息采集功能。參建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按時更新項目基礎信息,辦理專項業務時,無需重復填報。
(3)原“廣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監管服務平臺”“廣東省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系統”“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評定信息系統” 等專項業務系統已完成用戶登錄功能改造,支持“省統一身份認證”方式登錄;登錄“省一體化平臺”后,可直接跳轉進入專項業務系統,無需重復登錄。
( 二)對監督人員的使用要求。
1.工程項目納入監管后要對企業上報的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具體信息包括工程類別、狀態、地圖定位、危大工程計劃等。核實在線監測設備是否正常接入并傳輸數據。督促未完成信息采集和設備接入的在建工程下發整改要求。
2.每月復核企業上報的工程形象進度、狀態、危大工程、信息更新情況;對“省一體化平臺”發出的監測預警信息,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跟進處理;對沒有及時更新信息的在建工程及時下發整改要求。
3.及時上傳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等相關文書資料,并跟進項目整改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視平臺應用。啟用“省一體化平臺”是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舉措。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推進機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體落實方案,并加強培訓,確保平臺應用和信息共享交換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 二)加強數據質量安全管理。各地主管部門要按照“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對共享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斷提高數據完整性、可用性和時效性。數據提供方要加強數據采集、歸集、整合、提供等環節的安全管理,防范數據泄露和被非法獲取。數據使用方要加強賬號管理,嚴格控制數據使用范圍,防范泄露、濫用、篡改信息等行為。
(三)強化推廣使用。我廳近期將組織對監管端用戶和企業用戶進行線上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將通過“省一體化平臺”網站 首頁、管理員微信群通知。各地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運行培訓,督促其熟練掌握操作要求,指導有關參建企業規范使用 “省一體化平臺”進行項目管理。
(四)及時反饋建議。各地主管部門要認真評估平臺使用情況,將發現的系統功能缺陷、軟件漏洞及改進意見及時反饋至“省一體化平臺”開發人員。
請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有關主管部門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平臺使用、數據交換、賬號分配和培訓管理等工作。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前填報《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管一體化平臺監管端用戶管理員信息表》(附件 3),報送至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張洋政務微信。
附件:1.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管一體化平臺用戶操作指引(監管端用戶)
2.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管一體化平臺用戶操作指引(企業端用戶)
3.廣東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政府監管一體化平臺監管端用戶管理員信息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2月1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張洋, 聯系電話:020-83133726;技術單位 聯系人:何達華,聯系電話:020-62833211 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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